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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参加国际打拐行动

2000-04-25 来源:光明日报 骆红秉 我有话说

本月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警察局警员根据线报,在罗理基博士马路一座大厦内成功解救出9名被诱骗到澳门从事卖淫活动的内地女青年。这9名年龄在17岁至23岁的女青年,分别来自安徽、湖北和浙江等地。行动中,澳门司警还拘捕了4名男子。这标志着澳门特区在落实3月底马尼拉“亚洲地区反拐卖妇女儿童行动会议”方面再次加大打拐行动。

被拐来澳妇女多被迫从事卖淫

由于贩卖妇女儿童的盈利甚至比贩毒或走私军火还高,近些年,有组织的世界性拐骗和贩卖妇女儿童现象越来越严重。据估计,全球目前约有一百万名妇女儿童遭到拐卖。这些妇女、儿童在被拐卖后通常会被强迫卖淫、结婚或者从事非自愿性的工作。亚洲的菲律宾、蒙古、泰国、韩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拐卖妇女儿童的来源地、过境地或目的地。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澳门通常被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集团视为目的地之一。被拐骗来澳的妇女通常会被迫从事卖淫。从澳门特区司法警察局和治安警察局最近采取数次行动拘捕多名涉案人员及救出受害女子的情况来看,涉案人员大都属于跨境犯罪,即他们通常以高薪为诱饵,或以恐吓等手法威逼、拐骗东南亚女子来澳。一俟她们抵澳后即强迫她们从事卖淫活动。而对于内地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女子,犯罪集团通常会以介绍婚姻及安排高薪职业为诱饵,诱骗并安排她们偷渡或以其他渠道来澳。这些女子来澳后先被犯罪集团保护起来,然后被安排到夜总会及酒店卖淫,所得收入的大部分则被集团以保护费等名义掠去。

拐卖妇女来澳卖淫属有组织犯罪

根据澳门法律,引诱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来澳门从事卖淫,以及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都被列为有组织犯罪,属于政府重点打击的犯罪活动之一。为与国际上有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活动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加强联系和情报交流,澳门先后加入和签署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如《禁止拐卖妇女儿童国际公约》、《禁止偷运非法入境者和强迫他人卖淫公约》、《禁止偷运成年女子公约》等,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履行对公约的责任。

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时,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根据缅甸驻香港领事馆的通知,在澳门东望洋新街一个单位内解救出8名十九至二十三岁的缅甸年轻女子,并根据情报先后拘捕了两名涉嫌的马来西亚男女。这8名去年8月至11月间被以高达26万澳门元的月薪诱骗来澳从事按摩的缅甸女子,终于在“三八妇女节”这天重见阳光,后踏上返乡的路。

检察官、警方全力打拐

澳门特区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特区检察院2000年四大工作重点之重心。他透露,特区检察院在原反黑组的基础上,抽调有干劲、有经验的检察官组成特案组,由他亲自领导,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可能判七年以上监禁的犯罪活动、公职人员犯罪以及杀人、爆炸、突发性犯罪活动。被视为有组织犯罪的拐卖妇女儿童活动也被特区检察院列为打击重点。

澳门特区立法事务办公室主任高德志介绍说,由于警方侦办人贩集团的工作相当困难,消息主要源于被贩卖妇女来源地警方的通报、被贩妇女抵达目的地后寻求当地警方保护的讯息和举报,因此,澳门将会进一步加强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系,并打算跟进有关被拐妇女的善后工作,帮助她们重新融入社会,以防止她们再次被拐卖。

伴随澳门去年以来扫黑行动的加强,特别是特区政府成立后警方加强了陆上、海上的反偷渡行动,以及检察院等检控黑社会成员及有组织犯罪活动案件的大幅上升,特区政府希望冀此震慑那些试图拐卖妇女来澳门的犯罪集团,改善澳门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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